RCEP简介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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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CEP规则

一、 核心市场准入规则

这类规则直接关系到货物、服务和资本如何在区域内流动。

  1. 货物贸易规则

    • 关税减让: 核心内容是成员国之间承诺在协定生效后立即降至零关税,或在10-20年内逐步降为零关税。最终,90%以上的货物贸易将实现零关税。


    • 贸易便利化: 简化海关程序,加速清关速度,对快运货物、易腐货物等实行快速通关。



  2. 原产地规则(RCEP最显著的成就之一)

    • 统一规则: 用一套原产地规则取代了之前多个“10+1”自贸协定中各不相同的规定,极大降低了企业的合规成本。


    • 区域价值成分累积: 这是革命性的规则。它允许产品在生产中,使用的任何其他RCEP成员国的原产材料或中间产品,都可以被累计计入该产品的原产价值成分。这使得产品更容易达到“RCEP原产”的标准,从而享受关税优惠。

      • 举例: 中国工厂生产冰箱出口到泰国,使用了日本的压缩机、韩国的面板。在RCEP规则下,日本和韩国的部件价值可以累积计算,使这台冰箱更容易满足原产地标准,享受零关税。



    • 背对背原产地证明: 允许中间商在拆分货物时,仍能使用原始的原产地证明,极大地便利了区域分销中心的发展。



  3. 服务贸易规则

    • 开放模式: 采用负面清单方式进行承诺(除中国、日本、柬埔寨等少数成员在入世范围内采用正面清单外,未来将转向负面清单)。这意味着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,大大提高了市场开放度和透明度。


    • 领域覆盖: 涵盖金融、电信、专业服务(如法律、会计)、建筑等多个重要服务部门。



  4. 投资规则

    • 保护与自由化: 为投资者提供国民待遇、最惠国待遇,禁止业绩要求(如强制技术转让),并规定了公平公正待遇和保护伞条款。


    • 争端解决机制: 建立了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,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的法律保障。



二、 高效的边境管理规则

  1. 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

    • 承诺通关手续在48小时内放行普通货物,6小时内放行易腐货物。


    • 推动无纸化贸易,接受电子形式的报关单和证明文件。



  2.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(SPS)

    • 基于科学和风险原则,确保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健康,同时避免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。



  3. 标准、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

    • 鼓励采用国际标准,减少因技术标准差异带来的贸易壁垒。



三、 公平的竞争环境规则(边界后规则)

这类规则旨在协调成员国国内的法规和政策,确保公平竞争。

  1. 知识产权

    • 全面保护: 涵盖了著作权、商标、地理标志、专利、工业设计、遗传资源等几乎所有知识产权类型。


    • 执法措施: 规定了民事、刑事、边境执法措施,并包含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。


    • 平衡发展: 在加强保护的同时,也考虑了公共利益和技术传播的需要。



  2. 电子商务

    • 数字贸易便利化: 禁止对电子传输(如软件、电子书)征收关税。


    • 数据流动: 原则上允许为商业目的的数据跨境自由流动,但允许成员国出于正当公共政策目标(如网络安全、隐私保护)采取限制措施。


    • 消费者保护: 要求成员国制定在线消费者保护法律和政策。



  3. 竞争政策

    • 禁止反竞争活动,如卡特尔(垄断协议)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促进市场公平竞争。



  4. 政府采购

    • 虽然内容不如CPTPP深入,但为未来在透明度等领域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。



四、 争端解决与机构设置

  1. 争端解决机制

    • 提供了一套全盘性的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争端解决程序,用于解决成员国之间在协定解释和适用方面产生的争议。



  2. 制度性规定

    • 设立了RCEP联合委员会,负责监督协定的实施,并为未来的升级谈判提供平台。



五、 包容性与发展条款

  1. 经济技术合作

    • 承诺为最不发达的成员国(如柬埔寨、老挝、缅甸)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,帮助它们更好地融入区域供应链,体现了协定的包容性和发展导向



  2. 中小企业

    • 设有专门章节,通过信息共享、能力建设等方式,帮助中小企业利用好RCEP创造的市场机会。